# 1063G10027 已截止

107年度外勞查察業務電腦軟、硬體設備租賃

雲林縣政府 公告日:107/01/15 截止日:107/0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06,560

押標金
$ 2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2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勞動條件科廖妍惠
聯絡電話 (05)552283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勞工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勞動條件科廖妍惠
聯絡電話 (05)552283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租賃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每年採購預算金額計新台幣10萬6,560元整(8台電腦軟、硬體設備),後續增購108、109、110年之租賃權利為31萬9,680元整,採購金額總計為新台幣42萬6,240元整,另採用保留108、109、110年未來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增購之權利。(後續增購數量金額以補助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數量金額為主,倘本項經費未經法定程序審核通過或經補助機關取消補助,即取消後續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06,56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08:30
開標時間 107/01/23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時檢附下列專業認證資料影本及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證明,專業資格認證可重複,均須於投標公司在職12個月(含)以上。 1、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 2、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 3、網路通訊DNCP認證。 4、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MCSE)。提供原製造廠型錄文件或其他可證明符合本案需求規範之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六、本案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議價。 七、本案決標方式採單價決標,決標原則以最低標決標,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每台預算上限新台幣1,110元整。 八、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九、投標時請廠商依需求書提供型錄及相關證照(包括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證明)。 十、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二、更正事項:本案因已流、廢標2次,為考量時效及有效執行查察違法外籍勞工實施計畫相關業務績效,在不影響租賃服務品質及專業技術提供下,本次招標同時變更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間,修正如下: 1.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原需檢附「1、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2、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3、網路通訊DNCP認證4、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 (MCSE)」,現刪除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及網路通訊DNCP認證,修正為「1、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2、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 (MCSE)」。(投標須知第十三點(三)、需求書第六點、公告廠商資格摘要(二)三) 2.履約期間: (1)需求書二、本案租賃方式1.「自本案租賃設備完成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租賃期間」修正為「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至機關辦理簽訂契約手續,租賃設備完成驗收合格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租賃期間。」 (2)需求書三、交貨驗收:1.日期:「決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完成安裝測試,非可歸責於決標廠商之原因,致交貨延誤期間應扣除。決標廠商應於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以書面通知機關完成履約日期,機關收到通知後始安排驗收事宜,起租日仍為107年01月01日」修正為「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日起5日內完成安裝測試,非可歸責於決標廠商之原因,致交貨延誤期間應扣除。決標廠商應於履約標的完成安裝後,以書面通知機關驗收,經機關驗收合格,驗收合格日即為租賃起租日。」 (3)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一)「■廠商應於_年_月_日以前或(■決標日□簽約日□收到信用狀日)起5天/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修正為「廠商應於_年_月_日以前或(□決標日■簽約日□收到信用狀日)起5天/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自驗收合格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勞動條件科廖妍惠
聯絡電話
(05)5522831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勞工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勞動條件科廖妍惠
聯絡電話
(05)5522831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每年採購預算金額計新台幣10萬6,560元整(8台電腦軟、硬體設備),後續增購108、109、110年之租賃權利為31萬9,680元整,採購金額總計為新台幣42萬6,240元整,另採用保留108、109、110年未來向得標廠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增購之權利。(後續增購數量金額以補助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核定數量金額為主,倘本項經費未經法定程序審核通過或經補助機關取消補助,即取消後續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17.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補助金額
106,56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23 08:30
開標時間
107/01/23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租賃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依法立案、登記或設立之廠商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投標時檢附下列專業認證資料影本及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證明,專業資格認證可重複,均須於投標公司在職12個月(含)以上。 1、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 2、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 3、網路通訊DNCP認證。 4、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MCSE)。提供原製造廠型錄文件或其他可證明符合本案需求規範之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六、本案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辦理比、議價。 七、本案決標方式採單價決標,決標原則以最低標決標,以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每台預算上限新台幣1,110元整。 八、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九、投標時請廠商依需求書提供型錄及相關證照(包括勞保局核發之投保證明)。 十、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一、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辦理,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十二、更正事項:本案因已流、廢標2次,為考量時效及有效執行查察違法外籍勞工實施計畫相關業務績效,在不影響租賃服務品質及專業技術提供下,本次招標同時變更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及履約期間,修正如下: 1.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廠商資格:原需檢附「1、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2、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3、網路通訊DNCP認證4、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 (MCSE)」,現刪除丙級電腦硬體裝修技術士證照及網路通訊DNCP認證,修正為「1、勞委會職訓局電腦修護受訓1,000小時(含)以上2、微軟認證專業系統工程師 (MCSE)」。(投標須知第十三點(三)、需求書第六點、公告廠商資格摘要(二)三) 2.履約期間: (1)需求書二、本案租賃方式1.「自本案租賃設備完成安裝驗收合格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租賃期間」修正為「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10日內至機關辦理簽訂契約手續,租賃設備完成驗收合格之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為租賃期間。」 (2)需求書三、交貨驗收:1.日期:「決標廠商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完成安裝測試,非可歸責於決標廠商之原因,致交貨延誤期間應扣除。決標廠商應於履約標的完成履約後,以書面通知機關完成履約日期,機關收到通知後始安排驗收事宜,起租日仍為107年01月01日」修正為「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日起5日內完成安裝測試,非可歸責於決標廠商之原因,致交貨延誤期間應扣除。決標廠商應於履約標的完成安裝後,以書面通知機關驗收,經機關驗收合格,驗收合格日即為租賃起租日。」 (3)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一)「■廠商應於_年_月_日以前或(■決標日□簽約日□收到信用狀日)起5天/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修正為「廠商應於_年_月_日以前或(□決標日■簽約日□收到信用狀日)起5天/月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機關(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租賃期間自驗收合格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23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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