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2L10012 已決標公告

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客家特色產業專區行銷推廣計畫委託設計製作及招商勞務採購案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05/12/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拾穗設計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688,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 5,688,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自治事業及客家事務科(薛惠娟)
聯絡電話 (05)5522100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自治事業及客家事務科(薛惠娟)
聯絡電話 (05)5522100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與原有採購案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限應於106年2月18日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又,上級機關補助款如未獲雲林縣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規格、數量與單價)辦理相關事宜。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08: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活動結束並拆除復原,詳如本案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2.國內已立案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3.民間團體組織。 4.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及信用證明。 2.國內已立案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及信用證明。 3.民間團體組織:設立登記證明及信用證明。 4.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同意參加公函或授權書及信用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為: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本案全名:「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客家特色產業專區行銷推廣計畫」委託設計、製作及招商勞務採購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自治事業及客家事務科(薛惠娟)
聯絡電話
(05)5522100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民政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自治事業及客家事務科(薛惠娟)
聯絡電話
(05)5522100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與原有採購案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後續擴充之期限應於106年2月18日前,以新臺幣100萬元為上限,又,上級機關補助款如未獲雲林縣議會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規格、數量與單價)辦理相關事宜。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4 客家委員會
補助金額
6,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5 08: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至活動結束並拆除復原,詳如本案契約書。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 2.國內已立案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 3.民間團體組織。 4.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及納稅證明文件及信用證明。 2.國內已立案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及信用證明。 3.民間團體組織:設立登記證明及信用證明。 4.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教育或學術研究機構同意參加公函或授權書及信用證明。 【廠商信用證明為: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八、本案全名:「2017台灣燈會在雲林-客家特色產業專區行銷推廣計畫」委託設計、製作及招商勞務採購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5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77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4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