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54雲林縣四湖鄉羊調村建華路35號(校長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4雲林縣四湖鄉羊調村建華路35號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合法設立登記具有與提供招標標的及履約能力有關之合格廠商,如營業項目有球場跑道樹脂材料鋪設工程業(EZ11010)或運動場地用設備工程業(EZ14010)者。
3.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此次修正招標文件為:
1.投標須知:截標時間至111年7月12日上午10:30,開標時間111年7月12日上午
11:00
2.外標 封面:截標時間至111年7月12日上午10:30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1)截止期限:民國111年7月12日(二)上午10時30分止。
(2)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4.招標公告修正履約期限改為: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5.契約書:履約期限: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 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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