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擴充項目同本次採購標的,預估人數350人,每人每餐以20元為上限,供應天數220天,擴充金額以1,540,000元為上限(350*20*220=1,540,000元),擴充期間111年8月30日至112年8月29日期間內之學生上課日,以實際供膳日及人數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由學校午餐推行小組評定為優良廠商者,機關保留後續擴充壹年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3)優良廠商評定標準以廠商履約績效及參酌本次採購評選評分標準予以評定,評定分數須達80分以上。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民國110年8月30日起至111年8月29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
(二)投標時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1.110年07月27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二樓會議室資格審查。
2.110年07月29日上午10時00分,於本校二樓會議室評選。
3.以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並以固定金額每人每餐20元單價決標,預算金額為預估金額(110學年度):新台幣1,540,000元(20元*350人*220天)。
4.評選2家廠商輪流供餐,以實際人數及辦理日數進行結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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