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保留後續擴充至107學年度(自民國107年8月1日至108年7月31日止),以每人每日每餐費用22元,用餐人數400人,學年度用餐日數230天估算,後續擴充金額為2,024,0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整,親自向馬光國中總務處購買或以郵政匯票附回郵信封函購
開標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 1年2班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和平街101號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
附加說明
一、業務單位連絡人:總務處承辦人蘇豐鈞,聯絡電話:05-6653587*046。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校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geps.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四、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
五、倘截標日之前一日或當日遇本校因故停止辦公者,原定截標期限,依序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校不另通知。
六、投標廠商應於開標前二日內自行於本案所刊登之網路及採購公報查看是否有刊登更正公告,本校對於更正部分不另通知。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