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53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有土木、結構或水利工程之廠商)。
二、土木、結構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壹佰元整(不含手續費)。
【收受投標文件方式】:郵寄口湖郵政第五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室收。
【廠商要求釋疑期限】: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所行政室提出。
【雙方責任範圍】:
一、廠商所完成預算書圖,主辦工程機關僅就涉及需求部份予以認可,其餘技術、結構、安全等專業部份由廠商簽証負責。
二、本案之承包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專業責任險(包括因業務疏漏、錯誤或過失,違反業務上之義務,致有所損失)其保險金額為契約價金總額,所需費用由承包廠商負擔。
三、本案免收押標金及履約保證金。
【其他】:
一、本委託技術服務案之口湖鄉牛尿港大排排水復建工程建造費用概估共新台幣8,299,200元整,其服務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
(2)500萬元至1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6%,監造4.4%
(3)1000萬元至5000萬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0%,監造3.9%
(4)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4.3%,監造3.3%
(5)1億元至5億元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3.6%,監造2.8%
二、本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854,92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拾折訂定。
三、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率方式報價(_點_折)。【範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四、廠商標價不得高於統一折扣值拾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廠商標價未編列亦視為不合格標。
五、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率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六、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ww.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附領標憑證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確認(限開標當日17:00前)。確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七、投標廠商如需現場實勘者,請洽本所建設課。
八、有關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關於應檢附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十、本案屬復建工程,為求時效,故先行辦理招標作業,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定前,先 行辦理保留決標,俟行政院核定後再行決標。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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