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財行課發包中心 吳秋惠 |
| 聯絡電話 | (05)7876863#123 |
| 機關代碼 | 3.76.49.68 |
|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 |
| 機關地址 |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
| 聯絡人 | 財行課發包中心 吳秋惠 |
| 聯絡電話 | (05)7876863#123 |
| 傳真號碼 | (05)78742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9.33 雲林縣交通工務局 |
| 補助金額 | 189,21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0/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本所財行課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0/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4/10/22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以限時或快捷郵件寄至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15個日曆天內提送工程設計預算書圖,餘詳契約書第七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大部分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為配合本案之需要做部分修改。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 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為限)。 (二) 工程顧問公司,並應取得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以土木工程科、結構工程科及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 (三)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三十五點規定。 (一) 技師事務所:負責人技師證書、執業執照、執業所在地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年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切結書1、切結書2。 (二) 工程顧問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工程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證書、執業執照、當年公會會員證及最近一期營業稅稅額申報書、切結書1、切結書2。 (三) 建築師事務所:內政部核發之建築師證書及建築師開業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納稅證明文件、切結書1。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殯葬宗教管理所黃致穎,聯絡電話:05-7873376#23。 二、領投標辦法有關規定,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四、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五、應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自行列印)。六、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己失其效力,不得做為證明文件。七、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八、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九、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5條第一款規定,本案採最有利標中參考最有利標之精神擇最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比價,價格納入評比,以序位第一且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十、本案係委託廠商辦理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工程總經費新臺幣212萬元整,概估建造費用為工程費之85%計新臺幣180萬2仟元整,服務費用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其附表二、公共工程(不包括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參考表,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一)500萬元以下部分: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十一、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189,210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壹拾 點 零 折訂定。十二、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 )。【範例:肆點陸折,即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十三、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 玖 點 零 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十四、投標廠商須於企劃書中明確載明或標示本案投標之統一折扣值,以供甲方簽請首長訂定底價,若僅標示服務經費未標示統一折扣值,屆時將以「服務經費」依比例換算成對應之統一折扣值並據以辦理議價手續。十五、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十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以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參考最有利標辦理。十七、評審委員會成立時機:招標前。十八、評審委員會成立日期:民國114年9月26日。 十九、是否公開委員名單:是。二十、評審委員名單如下(外聘委員0人;內派委員5人): (一)、姓名/職稱:吳昂謹/四湖鄉公所建設課課長。 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05-7871643/[email protected]。 學歷:逢甲大學土地管理學系。 (二)、姓名/職稱:吳秀珍/四湖鄉公所市場管理員。 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05-7874163/[email protected]。 學歷:國立嘉義師範學院幼稚教育系。 (三)、姓名/職稱:丁憶雲 /四湖鄉公所財行課課長。 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05-7876863/ [email protected]。 學歷:嶺東科技大學企業管理學系。 (四)、姓名/職稱:賴啟昌/四湖鄉公所殯葬宗教管理所所長。 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05-7873376/[email protected]。 學歷:世新大學新聞學系。 (五)、姓名/職稱:黃淑滿/四湖鄉公所社會課課長。 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 05-7871642/[email protected]。 學歷:空中大學社會科學系。二十一、工作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一)、黃致穎/村幹事/不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二)、尤鴻武/課員/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三)、吳育寧/辦事員/不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二十二、廠商如未依本契約規定辦理或相關法規規定執行造成機關行政不便者,除另有規定外,機關得依實情酌予罰款本案契約結算金額百分之一,以示懲戒。二十三、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7875205。二十四、契約價金款項若非本所自有財源,應俟中央或相關機關(如:雲林縣政府等)補助款撥付機關後,始撥付廠商。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