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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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7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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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代碼 | 3.76.49.6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1 - 建築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行政室發包中心 吳秋惠 |
| 聯絡電話 | (05)7876863#123 |
| 機關地址 | 654雲林縣四湖鄉中山西路44號 |
| 傳真號碼 | (05)787426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9 雲林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759,287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2/2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四湖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0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01/0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鄉公所三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雲林縣四湖郵政第三十二號信箱或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並取得第三聯(廠商收執),以完成收件程序。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書第七條(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驗收決算完成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建築師事務所。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業務單位聯絡人:圖書館林政諺,聯絡電話:05-7877175。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行政室發包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13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本案工程發包預算金額計新台幣23,475,150元整。 五、本委託監造服務案費用之計算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另依照「雲林縣 政府各項委託技術服務費給付建議表」之規定,將委託規劃設計之費用作 90%折數,各級建造費用之服務費率百分比上限如下: (1) 五百萬元以下部分:監造費用3.969%。 (2) 超過五百萬元至一千萬元部分:監造費用3.7665%。 (3)超過一千萬元至五千萬元部分:監造費用3.321%。 六、本案發包預算金額新台幣759,287元整,係依前條百分比上限值統一打壹 拾點零折(不打折-100%)訂定。 七、投標廠商標價類別:採統一折扣方式報價( 點 折)。【範例:肆 點陸折,及上述各級距服務費率上限均乘以46%】。 八、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統一折扣值壹拾點零折,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級距服務費用百分比後訂定契約。 十、請廠商於領標期限前,自行查看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是否有所異動。 十一、投標廠商請於民國 107年1月3日上午10時00分派員至本所三樓開標室,以備依法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依前述時間到場者,視同放棄。 十二、本案委託監造服務(含調整工程預算書)必須編製調整工程預算書(圖)且加蓋建築師簽證認證章,本所不再另行支付設計費。 十三、契約價金款項若非本所自有財源,應俟中央或相關機關(如:雲林縣政府等)補助款撥付機關後,使撥付廠商。 十四、本案規劃設計服務前置作業,業由「元瓏建築師事務所」得標,該規劃設計成果一併於招標文件公開後,本所同意該廠商參與投標。 十五、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但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勞務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後段之規定,其辦理第二次公告者,得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7/0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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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雲林縣四湖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