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F011 已截止

褒忠鄉立幼兒園112學年度午餐(含水果)及點心食材採購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公告日:112/06/28 截止日:112/07/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1,478,4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12/07/03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9.6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21 - 肉類, 魚, 果實, 蔬菜,及油脂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總務或 幼兒園 張佳倩
聯絡電話 (05)6972005
機關代碼 3.76.49.65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總務或 幼兒園 張佳倩
聯絡電話 (05)6972005
傳真號碼 (05)697479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78,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一) 基本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國內登記之營業項目登記有伙食材料買賣或副食品、水果等相關營業項目且未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開業之食材供應公司或相關行業辦理。(二)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見投標須知第六十點(2)納稅證明文件(3)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1式6份。 二、依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納為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依本所投標須知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前項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二、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五、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9.65
聯絡人
總務或 幼兒園 張佳倩
聯絡電話
(05)6972005
機關代碼
3.76.49.65
單位名稱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機關地址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聯絡人
總務或 幼兒園 張佳倩
聯絡電話
(05)6972005
傳真號碼
(05)697479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78,4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褒忠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34雲林縣褒忠鄉中民村中正路45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 ,以郵政匯票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褒忠鄉公所」。2.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褒忠郵政第5號信箱)或專人送達 本所發包處(褒忠鄉中正路45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一) 基本資格:國內登記有案之公司,國內登記之營業項目登記有伙食材料買賣或副食品、水果等相關營業項目且未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開業之食材供應公司或相關行業辦理。(二) 與招標標的有關者:(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等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見投標須知第六十點(2)納稅證明文件(3)企劃書或服務建議書1式6份。 二、依工程會98年4月14日工程企字第09800159220號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納為投標廠商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請投標廠商依本所投標須知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前項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四、前項各款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五、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訂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經唱名3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二、郵購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0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郵遞投標文件請於投標截止時間前送達指定地點,逾期視為無效標。 三、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四、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投標截止期限前一日答復。 五、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一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六十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六、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七、為配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若有相關身分者,請主動揭露身分。下載網址: https://www.aac.moj.gov.tw/6398/6548/6598/6602/625859/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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