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2,761,000
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0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0 14: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2樓開標室(雲林縣東勢鄉所前街3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8,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東勢厝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雲林縣東勢鄉所前街3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 當年度公(工)會會員登記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建設課 郭信毅,聯絡電話:05-6991524#217。 二、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三、本案招標文件無提供公開閱覽。 四、(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五、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91523。 六、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0-28T01:17:48+08:00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38,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工期很短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土木包工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三) 當年度公(工)會會員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