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丁于芝 |
| 聯絡電話 | (05)6962946#163 |
| 機關代碼 | 3.76.49.62 |
| 單位名稱 | 建設課 |
| 機關地址 | 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
| 聯絡人 | 丁于芝 |
| 聯絡電話 | (05)6962946#163 |
| 傳真號碼 | (05)696121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期間自契約訂定日後十年內,金額為壹佰萬元整以下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11/2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總務室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12/09 17:30 |
| 開標時間 | 114/12/10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二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避免廠商中途棄約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崙背郵政第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或送達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收發室(雲林縣崙背鄉東明村4鄰行政街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需求說明書」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具有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其它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可為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但營業或服務項目中須列有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不動產投資、土地開發、景觀或環境等相關業務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以任一資格投標,皆需出具「都市計畫技師執照」,其為必備文件。」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係指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有效登記證)、納稅證明、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公 會會員證。 (二)建築師事務所:納稅證明、建築師開業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三) 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技師執業執照、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四) 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團體:納稅證明、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可為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但營業或服務項 目中須列有都市計畫、都市更新、不動產投資、土地開發、景觀 或環境等相關業務者)。 ※上述納稅證明文件,公司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前項各款公會會員證為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本所建設課(丁于芝),聯絡電話:05-6962946 #163。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崙背鄉公所收發文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 82 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 或將資訊寄至檢舉信箱 [email protected]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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