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所總務室購領。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以郵遞方式寄達崙背郵政第3號信箱(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文室(雲林縣崙背鄉東明村行政街1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工程顧問公司(以土木工程、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其他具有本案委辦工作能力及經驗且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財、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含國內各大專院校)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1、工程顧問公司: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
會員證。
2、技師事務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師執業執照、納稅證明文
件、當年度技師公會會員證。
3、建築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納稅證明文件、建築師證書、當年度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依法登記之公司或行號: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
5、依法登記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影本、納稅證明。
6、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或學校同意公文或授權書。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自契約簽訂日起至本契約成果報告書、光碟驗收合格並協助機關辦妥決算作業且無其他代辦或解決事項止,餘詳契約規定。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民政課李怡靜,聯絡電話:05-6962945。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文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所將另行通知。
六、得標廠商請於訂約後,持契約書正本至雲林縣稅務局或虎尾、北港兩分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申報大額印花稅繳納。
七、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及廉政信箱:崙背郵政第三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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