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45.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合圖說費。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6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崙背鄉公所建設課(謝雅琳),聯絡電話:05-6962946。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收發文室,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82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六、本工程有AC挖(刨)除料,其剩餘折價價值以固定單價33元/M2(含稅)計算之,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另繳交AC挖(刨)除料剩餘折價價值金額至本所公庫,但實際需繳金額,應以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
七、本工程剩餘土石方回收料,其剩餘折價價值以固定單價70元/M3(含)計算,得標廠商於完工驗收合格後請領工程款前,應繳交剩餘土石方回收剩餘折價價值金額至本所公庫,但實際需繳金額,應以實際結算數量計算之。另承包商應依據「雲林縣土石採取景觀維護特別稅自治條例」規定,需繳納土石採取特別稅單價30/M3至雲林縣稅務局。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真至05-696819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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