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採購金額預估新台幣200萬元整(本案分為2標,第1標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第2標預算金額為新台幣50萬元整),履約期限內(決標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得辦理後續擴充,視工程執行期程和廠商配合度擴充,以先到者為準;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契約建造費用百分比法續約核算付款,簽奉核准後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於履約期限(112年12月31日)屆滿後,本所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33雲林縣土庫鎮石廟里中興路17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本案廠商資格設定以領有開業執照,且未受主管機關懲戒處分之依法登記領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之合格廠商及其他依法令提供規劃設計監造等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以土木、結構或水利工程科之工程技術事項為限,並應與技師執業執照科別相符,本案涉及法規及相關法令規定須由專業人士執行者,須委由有專業執照者執行)。
其他: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式:電⼦領標費⽤$50元整-不含⼿續費。招標文件不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2.招標文件購買地點及⽅式:本招標案⽀援電⼦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使⽤電⼦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竄改),投標時須提供電⼦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3.開標地點:本所3樓會議室。
4.若截⽌收件⽇期及開標⽇適逢天災停⽌上班,則順延⾄下⼀上班⽇同⼀時間截⽌收件及開標。
(1)投標廠商應⾃⾏估計寄達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公告⽇或邀標⽇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1⽇者,以1⽇計,投標截⽌期限前⼀⽇答覆。
6.餘詳如招標文件。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2年度土庫鎮內小型公共工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