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南投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原住民族行政局產業科-陳威智 |
| 聯絡電話 | (049)2222106#3710 |
|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 傳真號碼 | (049)224359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76.48.62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
| 補助金額 | 400,000元 |
| 補助金額_2 | 6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06/12/13 |
| 原公告日 | 106/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12/25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12/25 09:30 |
| 開標地點 | 南投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郵寄或親自送達本府新聞及行政處-文書作業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會展中心暨921地震紀念公園指定之廣場(詳如需求說明書)。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檢附 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12月13日】起販售。 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領投標期限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7年3月9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政府採購法第八條規定之廠商,並具與本採購專業有關之營業登記證或其它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或社團法人。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投標時間地點 |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領投標期限前寄達本府指定信箱,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親自送達者,請於領投標期限前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外收發室),逾期無效。 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
| 其它 | 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南投縣商業會。 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106年12月25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廠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廠商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本招標案在本府原民局會議室舉行資格審查;符合資格廠商,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另行通知進行簡報、評審。 遵照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執行政策宣傳預算):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 本案採購金額俟本縣議會完成墊付程序後,始履行契約工作。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2/25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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