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南投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社會及勞動處勞資關係科-陳柔君 |
| 聯絡電話 | (049)2222106#1862 |
|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 傳真號碼 | (049)223885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保留後續擴充條件,經評鑑成績達70分以上,須依原決標金額之單價、原契約條件及增加進階差額費用,後續擴充期限為1年,自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630,718元。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26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6 09:30 |
| 開標地點 | 南投縣政府127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一樓外收發)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 年 12月 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立案之社會福利相關之法人或團體,其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明定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事項者。 2.公私立學校,其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明定辦理就業促進事項者。 (二)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採購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3.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日【 12 月 15 日】起販售。 4.回郵郵票壹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 12 月 26 日上午九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5.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
| 投標時間地點 |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12 月 26 日上午九時前寄達本府指定信箱,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2.親自送達者,請於 12 月 26 日上午九時前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外收發室),逾期無效。 3.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
| 其它 | 1.【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是, 可能遲延付款原因詳塡: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一般採購案招標廠商投標須知及本府投標須知附件。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南投縣商業會。 6.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7.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8.105年 12 月 26 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廠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廠商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9.是□ 否■ 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是□ 否■ 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94年11月03日修正)規定: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南投縣政府106年度辦理身心障礙者支持性就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
| 預估數量 | 2 |
| 單位 | 區 |
| 截標時間 | 105/12/26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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