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49)2222106#1521.2517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 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親自送達本府文書作業科或郵寄本府指定信箱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詳契約書第七條規定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經合法登記設立之土木或結構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或結構執業技師)。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南投縣政府為民服務科或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參佰 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2.書明招標工程名稱。
3.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
4.回郵郵票 貳佰元一併以限時掛號自本公告日起至105年6月15日上午九時以前﹙請廠商自行估計時間﹚郵寄本府出納管理科。
5.派員前來領取者除免附前揭第3項及回郵外,領標時間至開標日上午九時止。
6.領取地點:本府為民服務科、出納管理科。
其他
1.本案採單案固定費率給付契約價金,依服務建議書評選優勝廠商,依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約)。
2.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退及其他事項請閱南投縣政府委託技術服務投標須知及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投標須知。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副本抄送本府出納管理科、本府採購中心、本府為民服務科。
5.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04.0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6.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7.服務建議書評選日期及議價(約)日期:另函通知。
8.本案工程總經費概估約為58,000,000元。
9.契約價金須視本府縣庫資金狀況付款。
10.本公告知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11.案號:準24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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