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南投縣仁愛鄉春陽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8.98.3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梁有章 |
| 聯絡電話 | (049)2802573#11 |
| 機關地址 | 546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永樂巷58號 |
| 傳真號碼 | (049)28028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1,432,85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1,432,850元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12/27 |
| 原公告日 | 111/1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1/0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1/04 10:30 |
| 開標地點 | 546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永樂巷5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7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6南投縣仁愛鄉春陽村永樂巷5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仁愛鄉(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60個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廠商基本資格:具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之行業。 (二)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如公司執照、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證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系合法證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 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影本(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請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四) 廠商聲明書。 (五) 廠商切結書。 (六) 原住民個人須檢附原住民身分文件;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須檢附經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發之有效期間內之原住民機構、法人或團體證明書。(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其他:附加說明 | (一)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111年04月28日修正)規定: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先就原住民廠商辦理評審(選),平均總評分未達70分者不得列為協商及議價對象,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價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合格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二)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第一次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等辦理,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於第二次公告招標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 (四)請廠商留意本案是否有更正之訊息(餘詳更正公告之內容)。 (二)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規定,第一次以公開招標、選擇性招標等辦理,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且以原定招標內容及條件未經重大改變者,於第二次公告招標改採限制性招標。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仁愛鄉春陽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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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南投縣仁愛鄉春陽國民小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