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南投縣仁愛鄉發祥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8.98.3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里苾荷‧瓦力思 |
| 聯絡電話 | (049)2955030#13 |
| 機關地址 | 546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光復巷24號 |
| 傳真號碼 | (049)295538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 補助金額 | 200,000元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4/0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6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光復巷24號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70元 |
| 付款方式 | 7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4/13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4/14 14:50 |
| 開標地點 | 546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光復巷2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是 |
|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 確保履約品質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6南投縣仁愛鄉發祥村光復巷2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高雄市桃源區(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5年4月28日115年4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之規定應優先決標予具原住民身分之個人或團體。2.投標廠商家數未滿三家時改限制性招標。3.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押標金繳還及其他注意事項請參閱投標須知。4.本機關對電子招標文件內容更正時,將刊登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並將更正內容上傳本系統,投標廠商應依更正內容辦理。另本校郵件委託郵務代辦所處理,不接受郵寄領標,以郵寄方式投標廠商請務必留意標件寄達時間,免生爭議。5.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6.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5月12日工程企字第09400165630號函示:「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機關端領標「電子憑據檢驗作業」自94年7月1日起停用,廠商以電子 方式領標而以傳統書面投標者,機關將以「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http://web1.gp.gov.tw/)所提供之「廠商繳費明細查詢」功能檢核廠商所附之書面資料確認。系統操作相關問題請洽免費客服專線(0800-080512)。7.查政府採購法令並無關於招標機關須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廠商提出領標繳費憑據之規定,本府要確認廠商是否確實已繳費領標,且於招標文件中明確載明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須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該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投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如未繳交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8.廠商使用政府採購電子領投標系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時,請利用系統所提供之「檢驗電子憑據」功能列印電子憑據序號等相關內容之紙本,併投標文件寄(送)達本機關。若下情事,判定為無效標:(1)將下載之招標文件提供其他廠商複製,致電子憑據紙本識別碼重複者,依投標日期、時間前後順序,在後者為無效。(2)經查提供之電子憑據資料紙本非該次標案者為無效標。(3)廠商自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1.gp.gov.tw/)付費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後,不得任意複 製、抄襲、轉載或竄改。9.本標案如有不予開標決標、流標、廢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者,本機關將於政府採購資訊公告系統載入公告說明相關情形。10.採購案開標如流(廢)標,該次標案相關招標資料仍需辦理重新電子領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仁愛鄉發祥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4/1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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