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金額:全國布農族運動會192,000元、全鄉運動會108,000元、全國泰雅族運動會91,000元、全縣運動會10,000元。
二、擴充內容:依原契約條件及各品項契約單價增購。
三、擴充期限:保留增購期限至112年12月31日。
四、擴充增購項目,廠商報價經本所同意後,後續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如增購標的經本所評估其執行難易度確實與原履約標的有異,則另案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6南投縣仁愛鄉大同村仁和路29號
其他: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次日起至各項競賽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基本資格︰
經交通部觀光局及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及合法業者會員證書之旅行業廠商,並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情形。
(二)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
2.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旅行業執照影本。
3.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核發之合法業者會員證書影本。
4.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適⽤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委託專業服務之採購,招標⽅式採限制性招標,第⼀次招標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開標⽅式及決標:
本案為準⽤最有利標評選出優勝廠商辦理議價,開標⽇先就廠商之資格辦理審查,符合招標規定之廠商由本所另定時間辦理評選。
四、本案使⽤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三⽤文件)決標⽇即機關簽約⽇,餘詳採購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五、受理廠商疑義異議機關:仁愛鄉公所:南投縣仁愛鄉⼤同村仁和路29號
電話:049-2803534
1、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本所收發室,以書⾯密封郵遞或專⼈送達本所收發
室,郵寄者請⾃⾏估計寄達時間(以本所收件時、⽇為準)逾時無效標。
2、電⼦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開標不另⾏通知.遇比減價情形未到場者視同放棄減價權利。
5、開標⽇如因災害停⽌上班則順延⾄恢復上班⽇同⼀時間舉⾏開標。
6、依據南投縣政府稅務局109.12.01投稅稅消字第1090562338號函⽰廠
商得標後須⾄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額憑證繳款書。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部,本案之契約書以⼯程會提供之
最新版本為藍本,並依本所採購需求做適度修正.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