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社團法人,可於得標後作為簽約廠商,合法履
行契約者。
2.依法登記領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證明文件,持有主管機關核准從事本採購項目文件之廠商,
且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且無暫停營業及不良紀錄,未經依政府採購法停權者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拒絕其參加投標:
(1)開標前一年曾參加投標本所之各項招標項目,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於得標後不訂
約者。
(2)與本所有法律糾紛,其訴訟案件尚未了結者。
(二)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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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代之;如為營業稅者,新設立且未
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
一發票購票相關文件代之。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規定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
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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