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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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13.20.14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補助金額 95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水里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2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依法納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土木或水利相關),營業項目為「景觀設計業」登記代碼「I503010」或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公司或行號。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附)
2.納稅證明文件
3.技師證書及開業執照
4.公司(商業)設立登記證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6.廠商信用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投標。
二.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領標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
2.本所觀光課購領
四.投標方式:
1.郵寄投標:水里郵局第13號信箱
2.專人送達: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1樓收發室
五.本案採分階段進行招標作業︰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暨開標作業
1.日期︰同開標日
2.地點︰南投縣水里鄉公所三樓會議室(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3.廠商資格文件應以書面方式裝入本機關【標封】併同企劃書8份在截止投標日前以密封件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且於密封件外標示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地址。資格文件及企劃書業經送達本所後,均不得要求更改或補充任何資料。
第二階段︰評審作業
1.資格審查階段後,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進入評審階段。
2.評審流程、標準及方式請詳評審須知。
第三階段︰評審優勝者辦理議價(約)及決標作業
入選正取者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辦理議價(約)手續 ,逾期視為自動棄權論,並由備取者遞補,議價(約)成功者始為決標。
六.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七.簽訂契約及交付工作執行計畫書︰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7日內完成簽約用印,送機關完成訂約程序,並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交付工作執行計畫書。
八.評選結果揭曉後,所有參選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1份、企劃書3份等,由機關無償收存歸檔。除第1名正取且經決標訂約者著作權歸機關所有不予歸還,第2名俟正取者與機關簽訂合約後7日後,其餘參加者限7日內憑應徵廠商印鑑親洽機關立據領回所提送其餘之企劃書,逾期視為自願作廢論,由機關自行處理,廠商一經投標,即視同同意本條規定。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應詳閱本案招標文件,並依採購法相關規定進行投標。
二.本採購開標採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所有投標文件置於一標封內,不必按文件屬性分別裝封。
三.領標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
2.本所觀光課購領
四.投標方式:
1.郵寄投標:水里郵局第13號信箱
2.專人送達: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1樓收發室
五.本案採分階段進行招標作業︰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暨開標作業
1.日期︰同開標日
2.地點︰南投縣水里鄉公所三樓會議室(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3.廠商資格文件應以書面方式裝入本機關【標封】併同企劃書8份在截止投標日前以密封件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且於密封件外標示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地址。資格文件及企劃書業經送達本所後,均不得要求更改或補充任何資料。
第二階段︰評審作業
1.資格審查階段後,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進入評審階段。
2.評審流程、標準及方式請詳評審須知。
第三階段︰評審優勝者辦理議價(約)及決標作業
入選正取者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辦理議價(約)手續 ,逾期視為自動棄權論,並由備取者遞補,議價(約)成功者始為決標。
六.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七.簽訂契約及交付工作執行計畫書︰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7日內完成簽約用印,送機關完成訂約程序,並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交付工作執行計畫書。
八.評選結果揭曉後,所有參選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1份、企劃書3份等,由機關無償收存歸檔。除第1名正取且經決標訂約者著作權歸機關所有不予歸還,第2名俟正取者與機關簽訂合約後7日後,其餘參加者限7日內憑應徵廠商印鑑親洽機關立據領回所提送其餘之企劃書,逾期視為自願作廢論,由機關自行處理,廠商一經投標,即視同同意本條規定。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