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助機關
3.13.20.14 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3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號
履約期限
活動開始後100日曆天內,因故延期,另行計算
廠商資格摘要
1.經中華民國政府立案登記合格之公司、行號或社團法人,可於得標後作為簽約廠商,合法履行契約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5、38、103條款之情事者。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所得拒絕其參加投標︰(1)開標前一年內曾參加投標本所之各項出租招標項目,因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於得標後不訂約承租者。 (2)與本所有法律糾紛,其訴訟案件尚未了結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採購案未定底價,採固定金額新臺幣150萬元給付,惟需議定相關服務內容。
◎本案係本所年度重要觀光活動,投標廠商應詳讀全案投標文件,一經投標,即代表同意本案各項相關規範,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修改或拒絕遵守。
◎本案採分階段進行招標作業︰
第一階段︰資格審查暨開標作業:
1.日期︰同開標日
2.地點︰南投縣水里鄉公所三樓會議室(南投縣水里鄉民生路112
號)
3.廠商資格文件應以書面方式裝入本機關【標封】併同服務建議
書10份在截止投標日前以密封件送達本所一樓收發室,且於密封
件外標示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及投標廠商名稱、地址。資格
文件及服務建議書業經送達本所後,均不得要求更改或補充任何
資料。
第二階段︰評選作業:
1.資格審查階段後,將另行通知合格廠商進入評審階段。
2.評審流程、標準及方式請詳評選須知
第三階段︰評選優勝者辦理議價(約)及決標作業:
入選正取者之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辦理議價(約)手續 ,逾期
視為自動棄權論,並由備取者遞補,議價(約)成功者始為決標。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後7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及完成簽約用印,送機
關完成訂約程序,決標後15日內交付執行計畫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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