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4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4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7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購置土地案件主管機關訂定範本不適用。
廠商資格摘要
1. 土地需求條件:
(一) 面積:4300平方公尺以上。(以登記簿登載面積為準)
(二) 面臨道路寬度: 垃圾車、回收車、垃圾轉運車可以行
駛。
(三) 交通情形:清潔車輛能進出便利,無阻礙。
2. 指定地區購置土地之理由及必要性:
為使垃圾車、垃圾轉運車及資源回收車順利進出及考量該場區且至
本鄉各村距離適中,對於車輛馬力足以到達為必要且該土地接鄰道
路,須垃圾車、回收車、垃圾轉運車可以行駛,故必須指定國姓鄉
國姓村、石門村、大旗村三村範圍內土地。
3 廠商資格及應徵需提出證明文件:
(一) 資格證明文件:
1.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
2.投標人之投標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土地登記簿謄本(20日內)、地籍圖謄本。
3.投標人為公司者,為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抄錄表(影印本)。
4.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二) 投標人印鑑證明。
(三) 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份證影印本)。
(四) 投標人聲明書、優先購買權人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及無一物數賣及其他債務糾紛切結書、土地使用情形切結書。
(五) 土地屬分別共有,且僅部分共有人參加投標者,投標人應另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05129)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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