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u109-1 已決標公告

南投縣集集鎮樟腦出張所建築群修復暨再利用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含因應計畫)監造及工作報告書技術服務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決標日:109/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景雅琦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187,100
原始預算
$ 10,21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代碼 3.76.48.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覃友敬
聯絡電話 (049)2762034#233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覃友敬
聯絡電話 (049)2762034#233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8,1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9/26
原公告日 109/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育才街1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週二至週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文化服務所具領,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1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1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育才街1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規劃設計部分),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非屬工程會網站登錄之拒絕往來戶 3.投標廠商應設置計畫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及最近五年內達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3)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須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價金之給付除上級補助款依申撥進度付款外,其他由機關自籌財源部分,須配合公庫資金狀況調度付款。 ■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本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須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案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與相關法令、集集樟腦出張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提供下載連結於需求說明書)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8.55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覃友敬
聯絡電話
(049)2762034#233
機關代碼
3.76.48.55
單位名稱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機關地址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聯絡人
覃友敬
聯絡電話
(049)2762034#233
傳真號碼
(049)2764576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 文化部
補助金額
8,168,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9/09/26
原公告日
109/09/2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育才街1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圖說(含標單文件)500元整(得標與否概不退還),限用郵政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集集鎮公所",自招標公告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於上班時間內(週二至週日上午8時至下午17時)向文化服務所具領,每一廠商最多可領取1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9/10/20 17:00
開標時間
109/10/21 10:30
開標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民生路6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2南投縣集集鎮育才街1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80日曆天(規劃設計部分),詳契約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2.非屬工程會網站登錄之拒絕往來戶 3.投標廠商應設置計畫執行主持人一人,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二年以上及最近五年內達公告金額以上一件者。 (2)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或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 (3)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20條規定,古蹟修復或再利用有關之勞務委任,於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十八日修正施行前,經取得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得自該修正施行之日起八年內,依原列冊所定資格及工作項目範圍辦理,不受第九條及第十條規定之限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須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價金之給付除上級補助款依申撥進度付款外,其他由機關自籌財源部分,須配合公庫資金狀況調度付款。 ■如遇不可抗力之情事(如天災、颱風)經宣布停止上班,標案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則順延於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開標日期及時間亦同。 ■本所對招標文件內容有所更正、不予開標決標、延期開標、取消採購之情形,將登載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廠商應於原訂投標截止期限前自行至該網址詳閱公告附加說明。 ■電子領標廠商須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電子繳交憑據紙本。 ■本案應依據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與相關法令、集集樟腦出張所調查研究暨修復再利用計畫(提供下載連結於需求說明書)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集集鎮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0/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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