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所行政室(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200元正,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開標地點
二樓開標室(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室(542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領標函方式
〈1〉通訊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以通信〈限掛寄達〉方式郵購〈郵戳日期為準〉(務請預留往返郵遞時間),並附回郵郵資67元〈請於信封詳填收件人姓名、住址,否則本所無法投寄招標文件時,廠商應自行負責,來函請註明「115年南投縣草屯鎮公所7人座電動車採購」。〈2〉自行購取方式: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辦公時間內〉向本所總務人員具領。〈3〉標函文件費:每份新台幣200元正,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4〉電子領標方式:自行上網購買,標函文件及購圖費新台幣100元整。 [開標地點]本所二樓開標室〈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890號〉。 [押標金] 新台幣92,500元。[標函文件投遞方式]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招標機關。[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訂有底價最低標得標。[採行協商]:否;[投標文字]:中文。[其他]1.本案如係中央(上級)補助款,需俟補助款核撥入庫後,再行付款。2.優先採購取得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3.開標時間請投標廠商派員參加,本所不另行通知,廠商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之權利。4.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相關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本案招標文件如有未盡事宜或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悉依照政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及有關法令規定辦理,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參標廠商針對本案所提之需求或規格若有疑慮,請逕洽本所工務課確認後方可投標,聯絡人郭先生049-2338161 *152。 ※依據南投縣政府107.02.07投稅消字第1070551751號函示:廠商得標後請至南投縣政府稅捐稽徵處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