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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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30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8.5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嫚玲 |
| 聯絡電話 | (049)2338161#127 |
| 機關地址 |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
| 傳真號碼 | (049)23381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一、履約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 二、(未來有需要)後續擴充: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標餘款為上限,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5.25.2 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 |
| 補助金額 | 2,118,701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1/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每份新台幣200元正,限郵局匯票〈現金概不受理〉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1/08 17:30 |
| 開標時間 | 109/01/09 10:00 |
| 開標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00,000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2南投縣草屯鎮草鞋墩一街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簽約日起至109年11月30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契約數量係屬預估,實際施工數量依機關通知之實作數量結算,並以契約(決 標)金額為上限。 2.本案係受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委託辦理,分三期請款,每期均需俟委託代辦費用撥入機關公庫後始行付款。 3.投標手續、廠商應備證件及其他事項,請閱本案投標須知及附件。 4.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5.標價超過公告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6.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自行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一日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農經課購領投標書件,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一次最多限取二份。 (2)通訊購取方式: 自本所公告之次日起至開標前三日止,將投標書件費用,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以郵局匯票並寫明收款人:南投縣草屯鎮公所,並在信封書明「購取『108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維護及管理』工程勞務採購案投標書件」及回寄信封、郵資70元,以限時掛號寄達本所。(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7.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8.投標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及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須有政府登記合格之景觀、園藝植栽等相關行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營利事業登記證廢止,不再採用),廠商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否則所投標的視為無效。 (2)最近一期完稅證明(前期亦可),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自備大型灑水車證明(附照片及行車執照,非自有者加附車主同意租車證明)。 (4)估價總表、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 (5)依施作項目、「109年度台3線及台63甲線道路綠美化補充條款」及現況植 栽擬訂施工計畫書、施工圖(決標後本所對施工計畫書、施工圖保有修改權利)。 9.電子領標廠商需附經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1/08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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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南投縣草屯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