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6.48.3.6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現金支付。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市公所一樓行政室或南投三和郵局第135號信箱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勞動部當年度認可辦理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指定醫療機構之證明影本(類別須有巡迴健檢項目)。
2.醫療機構開業執照影本。
3.醫院評鑑或教學醫院評鑑合格證明書影本。
4.最近一期或上一期納稅證明等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回郵領取文件方式及處所】檢附文件費新台幣參佰元之郵政匯票(受款人為南投市公所),以限時掛號郵寄南投市公所行政室。請註明標案名稱,回件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回郵郵票92元,領標時間至截止投標日止。
【押標金額度】無。
【履約保證金金額】無。
【其他】
(一)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
(二)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三)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四)經費係本所自籌者,本所視財源資金狀況付款;經費係上級機關補助者,需俟上級補助款撥付本所公庫後,再行付款。
(五)建議可向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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