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6/10/1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
|---|---|
| 機關代碼 | 3.76.48.32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徐淑錦 |
| 聯絡電話 | (049)2222106#1856 |
| 機關地址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 |
| 傳真號碼 | (049)224143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10/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5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8元 |
| 總計 | 178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南投縣政府綜合大樓一樓行政科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300元 |
| 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10/2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10/22 09:00 |
| 開標地點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婦女福利及托育科辦公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2000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代辦經費專戶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 南投縣政府綜合大樓一樓行政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開工日起60日曆天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土木包工業或丙等(含)以上之綜合營造業廠商 (應檢附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點)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及地點】: 招標文件費及購圖費新台幣 300元受款人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之郵政匯票。(得標與否均不退還) 現場購買地點:本局行政科。 【投標時間地點】: 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需於領標及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逾期無效。 專人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郵遞送達之地點: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行政科 【其它】: 1.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電子採購網列印憑據之紙本並請詳閱電子領標說明。 3.得標廠商須依契據性質繳納印花稅,印花稅繳納及開立繳款書事宜請洽南投縣政府稅務局,電話(049)2222121轉337。 4.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s://www.nantou.gov.tw/big5/bureau/download_detail.php?dptid=376480000au160000&cid=744&id=129721 5.投標廠商應自行檢視是否需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衝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事前揭露表」填報事前揭露表。 押標金格式應符合政府採購法第30條第2項規定略以 :「押標金及保證金應由廠商以現金、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為之。」,又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為受款人。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及第3項規定:「押標金、保證金及其他擔保之種類、額度及繳納、退還、終止方式,由主管機關定之。以設定質權之金融機構定期存款單、銀行開發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銀行書面連帶保證、保險公司之保證保險單或其他擔保繳納者,依其性質,應分別記載本機關為質權人、受益人、被保證人或被保險人;如以現金作為押標金者,應先至本局行政科領取繳款書後至臺灣銀行南投分行繳納,繳交帳號為「032038195371」,戶名為「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代辦經費專戶」,應將繳庫之單據一併放入標單中,另現金作為押標金未得標者將依本局核退程序辦理,無法當場退還。 是■ 否□: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是□ 否■:本案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11條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8條、第9條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規定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公開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於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敘明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且將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則合計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即可開標,如原住民廠商未投標、不符合需要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之情形,則作成紀錄後改就全部投標廠商擇符合需要者比價或議價。 ※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廠商應派代表到場以備減價或比減價格,如未到場者依政府採購法第六十條規定視同放棄。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南投縣政府社會及勞動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