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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局3樓會議室(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C棟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收發室(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C棟2樓)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共36個月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1、2項皆需具備)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登記在案之國內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其營業範圍具有環境工程等工程技術事項。
2.廠商應具有下列廢棄物處理經驗之一者:
(1)曾主辦日處理量為300噸/日以上廢棄物處理廠(含污染防制)整廠建造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並已操作營運中。
(2)曾主辦有關廢棄物處理工程造價為新台幣十億元以上大型工廠或工程(含污染防制)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並已操作營運中。
(二)應檢具之文件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應具有下列其中一項廢棄物處理經驗之相關工作規範說明書及結算驗收證明書:
1.曾主辦日處理量為300噸/日以上廢棄物處理廠(含污染防制)整廠建造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並已操作營運中。
2.曾主辦有關廢棄物處理工程造價為新台幣十億元以上大型工廠或工程(含污染防制)之規劃、設計及監造,並已操作營運中。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工程技術:環境工程技師
2.財務規劃:會計師
3.法律顧問:律師。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