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三和一路8號2樓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規劃設計-開工起15日曆天,監造-開工起至驗收完及結算後為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主管機關核准設立或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詳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購領招標文件】:不開放現場領標,僅開放電子領標。
1.廠商之投標文件請自行估計寄達時間於108年7月10日上午九時前寄達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工務課,逾期無效(以郵戳為準)。
親自送達者,請於108年7月10日上午九時前送達南投縣風景區管理所工務課,逾期無效。
2.電子領標廠商需附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程式列印之憑據紙本。
3.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5.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招標機關;受理廠商履約爭議(無金額限制)或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地址及電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9樓,(02)87897530。
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2918888)、南投調查站(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專線049-2222106#2530、傳真049-2246053)。法務部廉政署(電話0800-286-586 傳真02-2381-1234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
6.依據本府104.5.13投稅消字第1040550696號函示:「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
7.有關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請參閱http://www.nantou.gov.tw/big5/download.asp?dptid=376480000AU160000&catetype=01&cid=744
8.108年7月10日上午9時30分進行廠商資格審查,資格符合廠商評選日期另行通知。
9.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10.本公告之內容於決標時,視為契約內容之一部。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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