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付款方式
請於代收櫃檯辦公時間(09:00~12:00、13:00~16:00),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4樓電梯對面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部分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依投標文件項目形式,分別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或送達機關指定地點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府發包中心。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非營利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或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二)非營利法人團體:檢附登記或設立(變更)之證明。
(三)公私立學校:檢附登記或設立(變更)之證明。
(四)技師事務所:檢附技師執業證照。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若決標日在115年1月1日以後,以實際決標日起算)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但因機關通知全面暫停履約之期間及機關審查之工作日曆天數,不予計入,本契約工作項目履約超過契約期間者應執行至無代辦事項為主。
各項工作期限如下:
(1)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廠商應送達工作計畫書一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送審。
(2)工作計畫書審查通過後,廠商需於10月底前提出期末報告書一式6份。簡報及審查時間、地點由機關另訂之。如需修正應於機關限期內完成送審。
(3)廠商於期末報告書(核定本)經機關審核備查次日起20日曆天提報成果報告書(詳計畫說明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本府水利資源處、聯絡人:張鈞保、聯絡電話:886-04-7532725、傳真:886-04-7287201、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