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得依決標之服務費率於契約金額內履約執行,本案契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在原履約期限內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375萬元整,其擴充增購金額及辦法如下,並依決標先後區分履約轄區次序:(一)第1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200萬元整。(二)第2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125萬元整。(三)第3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50萬元整。(四)第4決標履約轄區:無擴充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售價: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付款方式:請於本府辦公日9:00~12:00或13:30~16:00間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本府4樓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具土木或水利等工作營業項目之一者,技術顧問公司並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規定,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受限於欄位字數,本案後續擴充條件為:本採購得依決標之服務費率於契約金額內履約執行,本案契約期限自甲方書面通知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在原履約期限內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375萬元整,其擴充增購金額及辦法如下,並依決標先後區分履約轄區次序:
(一)第1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200萬元整。
(二)第2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125萬元整。
(三)第3決標履約轄區:得以原契約條件擴充增購50萬元整。
(四)第4決標履約轄區:無擴充增購。
決標廠商擴充增購金額依所得標之履約轄區對應之擴充金額合計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107年度彰化縣排水系統水利工程委託設計、監造、簽證技術服務開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