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9/05/1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7.98.6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53 - 屋頂及防水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游智信 |
| 聯絡電話 | (04)7575407#713 |
| 機關地址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傳真號碼 | (04)7575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否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7 彰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3,328,887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05/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5/24 10:00 |
| 開標時間 | 108/05/24 10:30 |
| 開標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6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6/24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8年8月1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或代碼「E103111」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註:本工程預算金額雖在土木包工業承攬小型綜合營繕工程造價限額為新臺幣七百二十萬元以內,但本案防水工程項目之金額在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土木包工業無法承攬) 。行業登記證。 2、公會會員證; 3、納稅證明「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圖說規範及估價單之補充須知: (一)、有關標單漏項或數量倘有爭議,廠商應於得標後1個月內提出申請調整,其規定按政府採購法及比照採購契約要項第32點辦理;如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實作結算給付,不適用前述要項32點第2款規定。 (二)、有關建材經一定程序允許使用同等品,其認定均按政府採購法及施行細則第25條規定辦理。 (三)、所有材料凡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以下簡稱「施工規範」),且圖說及樣品、色樣經送審合格者,均可採用。本圖之型式、細部尺寸及資料若涉及專利及綁標者,承包廠商可不予採用,但須符合「施工規範」及下述規範說明未訂部份,由承包商提供,並經設計監造單位審核通過。 ◎其他須知: (一)本採購案因工程現場有搭設太陽能板、廢棄冷卻水塔清除及各項管線配置等問題,相對影響施工方式,請廠商親自勘驗現場,報價包含包商利潤損耗、重型機具費用、廢棄物處理費及稅捐等。(現場勘查切結書需讓本校會勘者簽名後放入資格封內投標。) (二)屬丁類營造工地危險性工作場所者,應向當地勞動檢查機構申 請審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三)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四)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如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機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五)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辦理簽約手續及繳納履約保證金,如得標廠商未依期限完成者,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 (六)本工程由張益霖建築師事務所設計監造,如規範、設計有任何疑議請直接詢問建築師。電話:04-7573229;住址:彰化縣和美鎮道周路285號。 (七)本工程廢方運棄包含合法棄土場進廠之相關費用,乙方應自行覓妥合法棄土場於開工前報甲方核備。 (八)瀝青混凝土挖(刨)除料剩餘價值,以折價項目編列,且折價項目編列,不得因決標價所作之比例調整而變動。 (九)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十)本案施工期間為108年7月1日至108年8月15日,請評估屆時物價投標。因工期較短,受物價上漲或下跌影響有限,故採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8.4.3企字第09800141010號函規範之「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款聲明書」辦理。 (十一)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十二)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六條:機關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優先採購取得政府認可之環境保護標章使用許可,而其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並得允許百分之十以下之價差。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亦同。其他增加社會利益或減少社會成本,而效能相同或相似之產品,準用前項之規定。前二項產品之種類、範圍及實施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5/24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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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