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5 已決標公告

和仁國小105學年度六年級校外教學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花翎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07,500
原始預算
$ 513,265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8.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76.47.98.6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7575407#713
機關代碼 3.76.47.98.6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7575407#713
傳真號碼 (04)75754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30
開標地點 和仁國小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7、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屬特定之活動─校外教學活動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商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登記有旅遊等相關營業項目記載) (二)交通部頒發之合格旅行業執照。 (三)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須知: 1.車隊進行途中,除排定停車行程外,未經主辦學校領隊許可,不得任意停靠休息站。 2.依簽約所提供之車輛及駕駛員,於出發前因故無法執行任務。經本校同意,得由合格之遊覽車及駕駛員遞補,應檢附證件正本以便核對。 3.本校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與得標廠商協議修訂合約內容。 4.得標廠商應指派總領隊一人,隨隊處理交通、學生安全、聯繫整個活動細節及其他偶突發事宜。 5.得標廠商提供全體參加人員每人一份學習單。 6.得標之廠商須印製本次活動之繳費三聯單,以利導師收款及學校會計收款、請款。 7.車輛司機不可於行車時抽煙、嚼檳榔、喝酒、罵髒話或使用通訊設備聊天等危及乘客安全之行為(緊急聯絡事項除外),更不可酒醉駕車,以確保活動人員安全。 8.得標廠商於決標翌日起五日內至主辦單位簽訂合約〈假日順延〉。 9.本購置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價格。 10.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 11.得標廠商未經本校同意,未能如期辦理,本校逕行解除合約,其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12.廠商需於活動前一週,由各班老師提供廠商參加人員投保名單,廠商須於出發日前三 天辦妥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送交學務處訓育組收執。 13.辦理活動後,若廠商無違反合約規定事項,則準備相關收據與資料請款,學校應於五 日內一次付款,契約金額以單價×實際參加學生人數來計算。 14.每日位學生準備1甁飲用水(600C.C.)。 15.本案採併車,一人一位,每車以乘坐35人為主(若因學生不拆班分車而導致人數超過不在此限),不得超載。且為同一家公司車輛,車輛的規格與設備必須符合教育部「戶外教學車輛租賃辦法」之規定,(車輛至少要五年內,以三年內之車輛為優)。 16.所有車輛與隨車總領隊必須於活動出發前三十分鐘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 17.活動過程中,車輛遭遇故障或事故一小時之內無法修復,應於貳小時內雇用同等級車輛,繼續行程。 18.參與教師、隨隊行政人員之車輛、門票等相關活動費用,以縣府補助費用支付,約10名。 19.所租賃之大客車須附有視聽、歌唱設備,並且狀況良好,以方便當天教學使用。 20.活動過程中,若有學生生病或受傷,請承包旅行社協助老師為學生安排就醫適宜。 21.家長隨行參加者之收費與學生收費相同,但隨行人數與該班參加師生人數合計以不超過車輛限載人數為限。 22.本標案的估列費用應含:車資、門票、保險費、停車費、過路費、駕駛員服務費及小費、隨行領隊及服務人員之費用等單價分析表所列之各項費用。 23.校外旅行參觀活動評選可現場簡報與口頭報告及評選委員發問釋疑,時間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計時)。 24.其他注意事項與需求、規格及數量詳見計畫書附件。 25.本須知補充說明為合約附件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 26.本標案需製作6本企劃書,提供評審委員評選,若無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27.活動計畫書內之招標需求為合約之要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98.69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7575407#713
機關代碼
3.76.47.98.69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聯絡人
游智信
聯絡電話
(04)7575407#713
傳真號碼
(04)75754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5 10:00
開標時間
106/01/05 10:30
開標地點
和仁國小校長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0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06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2月17、1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屬特定之活動─校外教學活動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一)商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登記有旅遊等相關營業項目記載) (二)交通部頒發之合格旅行業執照。 (三)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無不良紀錄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須知: 1.車隊進行途中,除排定停車行程外,未經主辦學校領隊許可,不得任意停靠休息站。 2.依簽約所提供之車輛及駕駛員,於出發前因故無法執行任務。經本校同意,得由合格之遊覽車及駕駛員遞補,應檢附證件正本以便核對。 3.本校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與得標廠商協議修訂合約內容。 4.得標廠商應指派總領隊一人,隨隊處理交通、學生安全、聯繫整個活動細節及其他偶突發事宜。 5.得標廠商提供全體參加人員每人一份學習單。 6.得標之廠商須印製本次活動之繳費三聯單,以利導師收款及學校會計收款、請款。 7.車輛司機不可於行車時抽煙、嚼檳榔、喝酒、罵髒話或使用通訊設備聊天等危及乘客安全之行為(緊急聯絡事項除外),更不可酒醉駕車,以確保活動人員安全。 8.得標廠商於決標翌日起五日內至主辦單位簽訂合約〈假日順延〉。 9.本購置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價格。 10.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 11.得標廠商未經本校同意,未能如期辦理,本校逕行解除合約,其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12.廠商需於活動前一週,由各班老師提供廠商參加人員投保名單,廠商須於出發日前三 天辦妥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送交學務處訓育組收執。 13.辦理活動後,若廠商無違反合約規定事項,則準備相關收據與資料請款,學校應於五 日內一次付款,契約金額以單價×實際參加學生人數來計算。 14.每日位學生準備1甁飲用水(600C.C.)。 15.本案採併車,一人一位,每車以乘坐35人為主(若因學生不拆班分車而導致人數超過不在此限),不得超載。且為同一家公司車輛,車輛的規格與設備必須符合教育部「戶外教學車輛租賃辦法」之規定,(車輛至少要五年內,以三年內之車輛為優)。 16.所有車輛與隨車總領隊必須於活動出發前三十分鐘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 17.活動過程中,車輛遭遇故障或事故一小時之內無法修復,應於貳小時內雇用同等級車輛,繼續行程。 18.參與教師、隨隊行政人員之車輛、門票等相關活動費用,以縣府補助費用支付,約10名。 19.所租賃之大客車須附有視聽、歌唱設備,並且狀況良好,以方便當天教學使用。 20.活動過程中,若有學生生病或受傷,請承包旅行社協助老師為學生安排就醫適宜。 21.家長隨行參加者之收費與學生收費相同,但隨行人數與該班參加師生人數合計以不超過車輛限載人數為限。 22.本標案的估列費用應含:車資、門票、保險費、停車費、過路費、駕駛員服務費及小費、隨行領隊及服務人員之費用等單價分析表所列之各項費用。 23.校外旅行參觀活動評選可現場簡報與口頭報告及評選委員發問釋疑,時間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計時)。 24.其他注意事項與需求、規格及數量詳見計畫書附件。 25.本須知補充說明為合約附件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 26.本標案需製作6本企劃書,提供評審委員評選,若無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27.活動計畫書內之招標需求為合約之要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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