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7.98.6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 教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游智信 |
| 聯絡電話 | (04)7575407#713 |
| 機關地址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傳真號碼 | (04)75754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73,25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9/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09/21 10:00 |
| 開標時間 | 105/09/21 10:30 |
| 開標地點 | 和仁國小校長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5/10/14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8彰化縣和美鎮仁愛路279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依活動時間履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屬特定教育服務之採購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商業登記證。(營業項目需登記有旅遊等相關營業項目記載) (二)交通部頒發之合格旅行業執照。 (三)旅行業同業公會會員證、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 (四)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五)無不良紀錄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須知: 1.車隊進行途中,除排定停車行程外,未經主辦學校領隊許可,不得任意停靠休息站。 2.依簽約所提供之車輛及駕駛員,於出發前因故無法執行任務。經本校同意,得由合格之遊覽車及駕駛員遞補,應檢附證件正本以便核對。 3.本校得視實際情況需要與得標廠商協議修訂合約內容。 4.得標廠商應指派總領隊一人,隨隊處理交通、學生安全、聯繫整個活動細節及其他偶突發事宜。 5.得標廠商提供全體參加人員每人一份學習單。 6.得標之廠商須印製本次活動之繳費三聯單,以利導師收款及學校會計收款、請款。 7.車輛司機不可於行車時抽煙、嚼檳榔、喝酒、罵髒話或使用通訊設備聊天等危及乘客安全之行為(緊急聯絡事項除外),更不可酒醉駕車,以確保活動人員安全。 8.得標廠商於決標翌日起五日內至主辦單位簽訂合約〈假日順延〉。 9.本購置案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價格。 10.得標廠商之押標金可轉為履約保證金。 11.得標廠商未經本校同意,未能如期辦理,本校逕行解除合約,其履約保證金不予發還。 12.廠商需於活動前一週,由各班老師提供廠商參加人員投保名單,廠商須於出發日前三 天辦妥保險,並將保險單正本一份及繳費收據副本一份送交學務處訓育組收執。 13.辦理活動後,若廠商無違反合約規定事項,則準備相關收據與資料請款,學校應於五 日內一次付款,契約金額以單價×實際參加學生人數來計算。 14.每日位學生準備1甁飲用水(600C.C.)。 15.本案採併車,一人一位,每車限乘42人,不得超載。且為同一家公司車輛,車輛的規格與設備必須符合教育部「戶外教學車輛租賃辦法」之規定,(車輛至少要五年內,以三年內之車輛為優)。 16.所有車輛與隨車總領隊必須於活動出發前30分鐘到達指定的集合地點。 17.活動過程中,車輛遭遇故障或事故1小時之內無法修復,應於2小時內雇用同等級車輛,繼續行程。 18.所租賃之大客車須附有視聽、歌唱設備,並且狀況良好,以方便當天教學使用。 19.活動過程中,若有學生生病或受傷,請承包旅行社協助老師為學生安排就醫適宜。 20.家長隨行參加者之收費與學生收費相同,但隨行人數與該班參加師生人數合計以不超過車輛限載人數為限。 21.本標案的估列費用應含:車資、門票、保險費、停車費、過路費、駕駛員服務費及小費、隨行領隊及服務人員之費用等單價分析表所列之各項費用。 22.校外旅行參觀活動評選可現場簡報與口頭報告,時間不超過10分鐘為原則(計時,含學校發問)。 23.其他注意事項與各年級需求、規格及數量詳見各年級計畫書附件。 24.本須知補充說明為合約附件之一,其效力視同合約。 25.本標案需製作6本企劃書,提供評審委員評選,若無檢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26.為保障未參加學生之上課權利,須由得標廠商支付未參加學生在校集中上課一日之帶班導 師費用。 27.活動計畫書內之招標需求為合約之要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二年級校外參觀 |
| 預估數量 | 150 |
| 單位 | 人 |
| 預算金額_2 | 100,5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三年級校外參觀 |
| 預估數量_2 | 164 |
| 預算金額_3 | 114,800元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四年級校外參觀 |
| 預估數量_3 | 180 |
| 預算金額_4 | 138,600元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五年級校外參觀 |
| 預算金額_5 | 64,500元 |
| 品項編號_5 | 5 |
| 品項名稱_5 | 六年級校外參觀 |
| 預估數量_4 | 157 |
| 截標時間 | 105/09/21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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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和美鎮和仁國民小學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