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大溪路3段175號
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至109年1月20日;第二序位至109年6月30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廠商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廠商未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
代之)
(四)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切結書
(六)押標金支票(票據釘在退還押標金申請單上)
(七)領標證明
(八)採購標單
(九)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承包廠商為108學年度上學期:108年8月30日起至109年1月20日止。
第二序位承包廠商為108學年度下學期:109年2月11日起至109年6月30日止。
截標時間:
民國108年8月13日上午9:00。
開標時間:
民國108年8 月13日上午10時10分。
評選時間:
民國108年8月13日下午1時30分進行現場簡報及服務企劃書評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彰化縣梧鳳國民小學、舊館國民小學暨媽厝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一序位
品項名稱_2
彰化縣梧鳳國民小學、舊館國民小學暨媽厝國民小學108學年度第二序位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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