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3彰化縣埔心鄉員鹿路4段201號
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至107年1月19日,第二序位至107年6月29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得標廠商承辦範圍(除米、燃料、水、電、設備維修之外):
(一)、午餐食材供應價格當月份國小部每人每日平均上限為新臺幣 22元整。
(二)、學生每日每餐之食材為新台幣22元整(含每週供應五天之食材、調味品)
(三)、國小菜單內容以三菜一湯為準,包含一主菜二副菜,湯內須含兩樣以上食材。
(四)、每週上課日及補課應正常供餐。
履約期限:
第一序位承包廠商為106學年度上學期:106年8月30日起至107年1月19日止。
第二序位承包廠商為106學年度下學期:107年1月22日起至107年6月29日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彰化縣舊館國民小學及媽厝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營養午餐委外供應生鮮食材聯合採購─第一序位
品項名稱_2
彰化縣舊館國民小學及媽厝國民小學106學年度營養午餐委外供應生鮮食材聯合採購─第二序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