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保留116、117學年度後續擴充之權利,由本校評定為優良廠商者,得依原契約條件、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2)116學年度(116年8月1日至117年7月31日),訂餐數量A、B、C三組合計為128,048餐,擴充金額合計為新臺幣640萬2400元。(3)117學年度(117年8月1日至118年7月31日),訂餐數量A、B、C三組合計為128,048餐,擴充金額合計為新臺幣640萬24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全部文件電子投標。廠商應依招標文件規定,於投標截止期限前,將電子投標文件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
開標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新宮里文開路60號行政大樓二樓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鹿港鎮文開國民小學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5/09/1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5彰化縣鹿港鎮新宮里文開路60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處。電子投標文件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線上投標
履約期限
乙方應於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之期間內,以實際供膳日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縣府全額補助,為固定單價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次為第一次修正公告。
二、本案擬進行之調整與修正為:
1.招標文件中,在「投標須知」的第21頁,預估餐數的「月份」表格中,114年10月、114年11月、114年12月、115年1~2月、115年3月、115年4月、115年5月、115年6月以上年份誤植,上述年份修正為115年10月、115年11月、115年12月、116年1~2月、116年3月、116年4月、116年5月、116年6月,其餘項目不變。
2.招標文件中,在「招標文件審查表」的表格中,「投標標價清單」此項誤植,予以刪除,其餘項目不變。
3.招標文件中,在「招標及投標文件」的表格中,其中,八、投標標價表格中,個位數為「零」(元字下方表格),其餘項目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名稱
文開國小115學年度外訂學生及教職員午餐採購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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