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7.97.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84 - 運動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許佳貞 |
| 聯絡電話 | (04)7222033#22 |
| 機關代碼 | 3.76.47.97.1 |
|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民小學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六七八號 |
| 聯絡人 | 許佳貞 |
| 聯絡電話 | (04)7222033#22 |
| 傳真號碼 | (04)72861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租購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7,317,7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7 彰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7,317,7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6/01/06 |
| 原公告日 | 106/01/0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號六七八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金,300元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1/11 08:00 |
| 開標時間 | 106/01/11 09:00 |
| 開標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六七八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捌拾陸萬伍仟捌佰捌拾伍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2/1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六七八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至賽事結束場地復原(預計至106年4月29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符合本採購資格之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案以標單之總標價為決標金額,或以廠商提出之服務建議書之總報價金額為決標金額。# 106年01月05日增列文件19(標單)、更正文件01(增加第19項) 一、本案投開標與評選時間、地點:(兩天地點不同) 1.截止投標時間:106年1月11日(三)AM8:00、開標時間:106年11月11日(三)AM9:00,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一樓志峰品德教室。 2.評選時間:106年1月12日(四)AM10:00,地點:本校行政大樓二樓小會議室。 *相關細節請詳閱招標文件 二、其他附加說明 1.本採購分租賃與購買項,投標廠商應詳閱投標須知及投標須知補充說明。所有品項依公告之報價清單與規格說明書為主。(廠商可提供優於本公告之服務建議,於評選簡報時說明。) 2.得標廠商須依交貨期程表提供各競賽場地器材需要,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賽事進行。 3.本案訂有截止投標、開標及評選時間,請投標廠商詳閱招標文件。 4.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需於評選時間提出服務建議書並進行簡報。 5.廠商於評選會議上提供之服務建議書及承諾事項,均應以書面納入契約附件。 6.所有進口器材需檢附進口完稅證明。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民小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1/11 08: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