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211號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211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10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仁愛村斗苑路芳苑段211號
履約期限
簽約之次日起3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次日起7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或具有完成本工程能力之相關行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投標時須檢附證明文件: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繳納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3)營造業登記證影本(4)最新一期公會會員證。(5)最新一期公會會員證。(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二、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致未達原定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者,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截止投標期限、截止收件期限或開標時間該日因故停止辦公者亦同。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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