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長順街76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7222263分機520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108年度充實設施設備─陽明館禮堂暨第一會議室視聽設備改善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950,000元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01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01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長順街76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97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長順街76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代碼:E601020,營業項目含「電器安裝業」
(2)營業代碼:E601010,營業項目含「電器承裝業」
(3)營業代碼:F113070,營業項目含「電信器材批發業」
(4)營業代碼:E119010,營業項目含「電子材料批發業」
(5)營業代碼:ZZ99999,營業項目含其他相關營業項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或使用第一次公告之領標序號,均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七)評選過程,請攜帶規劃之投影機(3F禮堂及2樓第一會議室)進行實機投影展示,本校僅提供電源,請自備電腦設備及展示之影片。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27T01:10:26+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下列任一資格之一者,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1)營業代碼:E601020,營業項目含「電器安裝業」 (2)營業代碼:E601010,營業項目含「電器承裝業」 (3)營業代碼:F113070,營業項目含「電信器材批發業」 (4)營業代碼:E119010,營業項目含「電子材料批發業」 (5)營業代碼:ZZ99999,營業項目含其他相關營業項目
附加說明
(一)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無領標證明者,視為不合格標。未附於投標文件者,本府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限期提出說明。 (三)領標電子憑據序號重複者,或使用第一次公告之領標序號,均視為不合格標。 (四)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投標文件。 (五)廠商應繳納之印花稅應在立約機關所在地以總繳方式繳納。 (六)本採購招標文件未經改變者,流廢標以後之招標,原領標廠商得以原領標文件投標。 (七)評選過程,請攜帶規劃之投影機(3F禮堂及2樓第一會議室)進行實機投影展示,本校僅提供電源,請自備電腦設備及展示之影片。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立陽明國民中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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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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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充實設施設備─陽明館禮堂暨第一會議室視聽設備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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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7-收音機、電視,通訊器材及儀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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