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履約金額得依決標之金額執行至166萬6,151元,本案契約期限自契約簽定日之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倘徵收作業無法於106年底完成,各項服務應配合各案用地徵收取得完成時間為止及增購30%之預算經費概估為5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8
履約期限
本案契約期限為自契約簽定日之次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1.技師事務所登錄具有土木、測量、都市計畫等工作營業項目。
2.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建築師事務所。
3.依法登記開業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不動產估價公司。
4.技術顧問公司及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法人,須具有土木、測量、都市計畫等工作營業項目,公司並須符合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完成登記者。
5.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規定,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需由開業之不動產估價師辦理(本標案投標廠商若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另需檢附配合之合格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證件影本始視為合格廠商,符合參選資格)。
(二)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三)其他:服務建議書10份。
附加說明
投標文件須於招標公告之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彰化縣員林市公所(三樓發包中心)、彰化縣員林市三民街18號;(2)(510)員林郵政第171號信箱;另本案提供電子領投標(網址: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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