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438 已截止 未達公告

「永興養殖區3號水門第一及二南北進排水路改善工程」委外設計監造

💰 預算金額: NT$ 65萬
⚖️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公告日:104/12/24 截止日:104/12/29
⏰ 已截止投標(等待決標或開標結果) 已截止投標
本案投標收件已結束,開標與決標結果將於主管機關公報即時同步 | 截標:2015/12/29 09:00 | 開標:2015/12/29 09: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新台幣3萬2000元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 顧問/建築師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5/12/24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5/12/24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預算金額
$ 650,000
未達公告

押標金
$ 32,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4/12/29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翁昶明
聯絡電話 (04)8983589#45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8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4/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9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2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工作期限為簽約之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並執行監造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法人團體者: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標準:由本案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投標須知。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2、服務項目及費用:本案之服務項目包括規劃、工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之6.5%,超過6.5%為不合格標,服務費用於工程驗收合格且上級補助款撥入本所後乙次給付。 3、領取招標文件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向本所領購或郵購,文件費800元。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web.pcc.gov.tw,電子投標之廠商如經評審為決標廠商時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檢送正式文件正本供查驗。 4、決標廠商應於決標後5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6萬5000元整並完成簽約手續。其餘詳投標須知。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02-87897548傳真電話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電話﹝04﹞7242605、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號60000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 5、評審會議時間:104年12月29日上午11時、議約時間:104年12月29日下午4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9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聯絡人
翁昶明
聯絡電話
(04)8983589#45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傳真號碼
(04)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否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
補助機關
3.76.47 彰化縣政府
補助金額
6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有利標作業須知」辦理
否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24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600元
系統使用費
60元
文件代收費
30元
總計
69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8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
截止投標
104/12/29 09:00
開標時間
104/12/29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萬2000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01/29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設計工作期限為簽約之日起20日曆天內完成,並執行監造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法人團體者: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評審標準:由本案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投標須知。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2、服務項目及費用:本案之服務項目包括規劃、工程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之6.5%,超過6.5%為不合格標,服務費用於工程驗收合格且上級補助款撥入本所後乙次給付。 3、領取招標文件廠商應於截止投標日前向本所領購或郵購,文件費800元。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web.pcc.gov.tw,電子投標之廠商如經評審為決標廠商時應於決標日起5日內檢送正式文件正本供查驗。 4、決標廠商應於決標後5日內繳交履約保證金新台幣6萬5000元整並完成簽約手續。其餘詳投標須知。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台北市松仁路三號九樓02-87897548傳真電話02-87897554彰化縣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及電話:彰化市中山路二段四一六號﹝04﹞7222151分機1541、傳真電話﹝04﹞7242605、彰化縣政府政風室廉政服務專線:﹝04﹞7232708、信箱:彰化郵局23-4號信箱,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信箱:新店郵政號60000信箱;中區機動工作組檢舉電話:04-24615588信箱:台中郵政76號信箱;彰化縣調查站檢舉電話:04-7248888信箱:彰化郵局60000號信箱。本所廉政專線04-8984514、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縣府廉能專線0800-000108。 5、評審會議時間:104年12月29日上午11時、議約時間:104年12月29日下午4時。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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