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4)8983589分機5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700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2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02 10:00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其他: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其他:履約期限
設計為25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法人團體者: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其他: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9年3月2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09年3月2日上午11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09年3月2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本案之服務項目: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伍,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伍為不合格標。
5.履約期限:設計部分:甲方簽約日起2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7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洪婉華、電話:04-8983589分機93。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立圖書館。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2-28T19:49:41+08:00
機關地址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設計為25日曆天、監造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資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建築師事務所及其他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二、 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影本: 1.法人團體者: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2.建築師或技師事務所者:執業執照(開業證書)、公會會員證。(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 3.技術顧問公司者: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作為證明文件)、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登記證。 4.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 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附加說明
1.開標日期:109年3月2日上午10時資格審查、109年3月2日上午11時評審會議、議約時間:另訂。 2.收件期限:109年3月2日上午9時30分止。 3.評審標準:由評審委員會依各項評分,並採序位法計算,平均分數70分(含)以上為及格分數,經評審優勝者取得議價及決標資格。評審內容詳評審須知。 4.本案之服務項目:施工監造與履約管理之諮詢及審查。服務費用最高不得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伍,超過工程建造費用百分之陸點伍為不合格標。 5.履約期限:設計部分:甲方簽約日起25日曆天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甲方書面通知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6.領標方式:(1)本標案提供電子投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其餘詳投標須知。(2)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7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7.決標方式:參考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需要者決標。 8.聯絡人:洪婉華、電話:04-8983589分機93。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立圖書館。 9.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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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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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苑鄉文化活動中心整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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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8672-工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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