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001459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芳苑鄉路燈LED燈具組換裝、增設開口契約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決標日:107/10/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德陞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0,170
原始預算
$ 985,957
底價金額
$ 946,877
決標折數
72.8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7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 8983589 #5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 8983589 #53
傳真號碼 (04) 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2月4日。 4.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增購金額上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6 09:30
開標時間 107/09/26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價金執行完畢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廠商應檢具下列證件影印本:行業證明文件、近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方式: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2.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 3.履約期限:自簽訂契約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簽約之價金總額執行完畢為止。 4.押標金:新台幣4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5.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6.聯絡人:蔡仁傑、電話:04-8983589分機4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方式: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2.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 3.履約期限:自簽訂契約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簽約之價金總額執行完畢為止。 4.押標金:新台幣4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5.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6.聯絡人:蔡仁傑、電話:04-8983589分機4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9/26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7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 8983589 #53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A區
重新整理
機關代碼
3.76.47.73
單位名稱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28 彰化縣 芳苑鄉 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聯絡人
余大同
聯絡電話
(04) 8983589 #53
傳真號碼
(04) 89818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 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3.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2月4日。 4.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增購金額上限為標餘款(預算金額減決標金額)。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7/09/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系統使用費 30元 文件代收費 15元 總計 34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50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9/26 09:30
開標時間
107/09/26 10:00
開標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49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8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價金執行完畢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E603090)廠商應檢具下列證件影印本:行業證明文件、近期納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方式: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2.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 3.履約期限:自簽訂契約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簽約之價金總額執行完畢為止。 4.押標金:新台幣4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5.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6.聯絡人:蔡仁傑、電話:04-8983589分機4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領標方式:親自領取者,自即日起於上班時間至本所行政課領購;通信領標者寄達本所,信封並說明標案名稱。文件費500元,親自領購者以現金繳納,通信領購者應以郵局匯票,抬頭為彰化縣芳苑鄉公所,並備妥回郵信封 ,否則不予受理。 2.決標方式:底價以內最低標價得標原則。(1)如有最低標價相同或超過底價而須辦理比減價時,未到場廠商以棄權論(2)如有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而廠商未能於機關通知期限內提出說明,視同放棄說明。 3.履約期限:自簽訂契約之次日起至107年12月4日止或簽約之價金總額執行完畢為止。 4.押標金:新台幣4萬9000元整,得標廠商之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依決標金額百分之十計算(未滿仟元不計),不足部分簽約前繳清。 5.投標地點:本所行政課收發文處或芳苑郵政第三號信箱。 6.聯絡人:蔡仁傑、電話:04-8983589分機46。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住址:彰化縣芳苑鄉芳苑村斗苑路芳苑段202號。疑義、異議受理單位:彰化縣芳苑鄉公所建設課。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芳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尚未設定申訴受理單位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截標時間
107/09/26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90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8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