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每份新台幣貳佰元整,付款方式由公所開立繳款書至公庫繳納(配合本所及公庫上班時間,現場領標時間為8:00-12:00及13:00-16:00)。
開標地點
埔鹽鄉公所後棟2樓簡報室(好修村中正路196號)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10/24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6彰化縣埔鹽鄉好修村中正路192號2樓行政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營業項目具有印刷業或相關業者。
(2)投標時,應繳驗下列證明文件影本: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文件。
3.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非屬公司、行號者免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4.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或非屬營利法人或商業團體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符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規定資格參與投標者),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行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請提交依相關法令核准免繳驗該等文件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投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回原投標文件。二、本採購之開標作業,如因政府發布停止上班,而未能開標者,開標時間,順延至次一上班日上午10時00分,領標及投標之截止期限亦順延至開標當日上午9時00分。三、前一次招標已電子領標或購買紙本招標文件之廠商,得以原投標文件再次投標(退還押標金申請單及收據、切結書、授權書、投標廠商聲明書等文件,請廠商自行更改新日期並蓋章校正);另電子領標之廠商應附前一次電子領標序號。
其他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政府(政風處):廉能服務專線0800-000108。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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