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履約期限
簽訂買賣契約後,30日(日曆天)內,由賣方無條件協助買方辦妥
廠商資格摘要
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
二.證明文件:
(一)能提供招標標的之自然人或公司或法人證明文件
1.投標人為自然人者,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
2.投標人為公司者,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未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本所將自相關系統查詢登記資料)。
3.投標人為其他法人者,為法人登記證、法人代表人資格證明(影印本)。
4.如為共同投標,應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須經公證或認證)。
(二)土地證明文件
1.物件位置略圖及周圍照片資料(須標明面積:需地面積含周邊毗
鄰設施2,000平方公尺以上)。
2.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3.土地登記簿謄本。
4.地籍圖謄本。
5.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6.目前使用狀況說明或其他相關資料。
7.報價單。
(三)投標人如未成年者,應另檢附法定代理人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或投標人身分證影印本)。如為代理人應於投標文件內提出所有權人出具且經公證之委託書。
(四)地上農作物自行清除切結書或買方清理賣方無異議切結書。
三、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四、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陸拾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五、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1月22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ttp://web.pcc.gov.tw。
六、押標金:無
七、履約保證金金額:無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社政課) 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292。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一、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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