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9359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305巷等4條道路拓寬工程規劃、用地取得及統包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案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決標日:106/02/2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威信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508,400
原始預算
$ 22,404,483
底價金額
$ 19,524,000
決標折數
9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47.6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建設課曹錫銘或行政課陳金練
聯絡電話 (04)8520149#125
機關代碼 3.76.4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建設課曹錫銘或行政課陳金練
聯絡電話 (04)8520149#125
傳真號碼 (04)853854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09:20
開標時間 106/02/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預估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開業證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術顧問機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並係於該機構執業。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開業證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術顧問機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並係於該機構執業。 (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 (4)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技師證。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各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印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得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06年02月15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ttp://web.pcc.gov.tw 五、押標金額度:0。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10%。 七、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建設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25。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十一、本案含工程先期規劃服務(採總包價法)、用地取得作業(採總包價法)、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部分(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十二、本案自甲方通知日起起計履約期程,預估履約期程為: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履約期限以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相關服務項目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依各項履約工作項目計入期程,(本案各別項目相關機關行政審查程序之時間不計入履約時間),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09:2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47.6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建設課曹錫銘或行政課陳金練
聯絡電話
(04)8520149#125
機關代碼
3.76.47.65
單位名稱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機關地址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聯絡人
建設課曹錫銘或行政課陳金練
聯絡電話
(04)8520149#125
傳真號碼
(04)853854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5 09:20
開標時間
106/02/15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3樓發包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甲方通知日起預估至107年12月31日,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開業證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術顧問機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並係於該機構執業。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 (一)土木技師事務所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開業證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二)技術顧問機構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並係於該機構執業。 (3)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技師證。 (4)投標廠商切結書。 (5)納稅證明文件。 (三)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會員證明文件: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營業範圍包括土木工程技術服務者,所聘技師科別符合本案工程(土木)。 (4)投標廠商聲明書及技師證。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納稅證明文件。     前項各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印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得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為經稅捐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06年02月15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ttp://web.pcc.gov.tw 五、押標金額度:0。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金額10%。 七、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建設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125。 八、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九、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十一、本案含工程先期規劃服務(採總包價法)、用地取得作業(採總包價法)、工程專案管理(含監造)服務部分(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 十二、本案自甲方通知日起起計履約期程,預估履約期程為:自決標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履約期限以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相關服務項目履約期限以日曆天計,依各項履約工作項目計入期程,(本案各別項目相關機關行政審查程序之時間不計入履約時間),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5 09:2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5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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