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7.6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民政課羅蘭心或行政課陳金練 |
| 聯絡電話 | (04)8520149#293 |
| 機關地址 |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
| 傳真號碼 | (04)852484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591,895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1 內政部 |
| 補助金額 | 8,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7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30 09:20 |
| 開標時間 | 105/12/30 09:50 |
| 開標地點 | 本所3樓發包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08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1/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15彰化縣大村鄉中正西路338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次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開工次日起250日曆天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有案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廠商,投標時繳付:(1) 登記或設立證明:如許可登記證明文件依規定不需登記者免附,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未檢附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者,本所得自相關系統查詢登記資料)、(2)開標時仍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或最近一期無營業者得以稅捐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4)本所規定投標文件事項。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截標期限前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或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地址: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行政課洽購。 三、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一)電子領標招標文件費用為新台幣100元。但不包括廠商系統使用費等。 (二)現場領標文件費200元,以無記名方式向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洽購;郵購者附回郵大信封郵資伍拾貳元整,於領標期限內寄至本所〈行政課〉收【註明購買標單】。 四、投標文件須於105年12月30日上午9時2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彰化縣大村鄉公所行政課或電子投標方式傳送至http://web.pcc.gov.tw。 五、押標金額度:一定金額新台幣108萬元整。 六、履約保證金金額:契約總價10%(得由押標金移充)。 七、保固保證金金額:工程結算金額1%。 八、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電話:彰化縣大村鄉公所(民政課)彰化縣大村鄉大村村中正西路338號、(04)8520149分機293。 九、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十、廠商所提供之投標、契約及履約文件,建議採雙面列印,以節省紙張,愛惜資源。 十一、得標廠商應依本招標文件所附空白標單格式於決標日起14日內提送決標後單價電子檔至本所。 十二、有意投標廠商,投標前請做最後確認投標內容是否按最新版之公告投標。 十三、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次日起10日內申報開工,且於開工之次日起250日內竣工,詳契約第7條。 十四、本案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廠商自開工日起,工程進度達30%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工程進度累積至60%得再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詳契約第5條。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30 09:2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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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大村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